几年前,四川农大作为项目主持单位,把一笔本不该转拨的协作费进行了外拨(该单位未在项目任务书中列示),但在项目验收时未予认可,并要求将项目所拨经费全部退回。
“一旦发现立刻整改,这是对资金安全的切实保护,也是对违规违纪的风险防控。”白梅介绍说,凡是协作经费须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,并经科技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共同严格把关,否则不予转拨。教师们报销测试化验加工费,除了是《项目任务书》上写明的测试内容,还要提供原始发票、测试合同、测试报告等必备材料。财务处要按合同进行银行对公转账,实现全过程痕迹管理。
四川农大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实行项目负责人制,不论负责人是谁,都要接受发票抽查与经费使用的监管。该校《财务工作管理办法》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。比如,50万元以上大额经费报销,项目负责人、所在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、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、分管科研的校领导、分管财务的校领导、校长共6人,层层签字审核。一旦出了问题,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,其他人也都负有责任。
白梅告诉记者,四川农大财务处从服务的角度,一直利用专业知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与指导,也是提示教师们不越底线、不踩“红线”,一切建议意见都是善意的。
白梅举例说,有的教师报账时缺少相关合同,账务人员在退回凭证时,要在系统上模板化提出“请补充×××合同”;有的教师要报销购买的设备,需要对方完善补充手续时,财务人员要在系统上模板化提出“请在国资基建处办理资产入库手续”……如此准确地提供补充路径,是为了避免教师们一次次跑手续。
“学校获得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600余项,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。教师们的各级获奖成果,有70%以上实现了成功转化,其他则以公益性质用于社会需求。”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张敏说,作为一所生物和农业科技为特色的高等院校,四川农大每年进行转化的科研项目体量非常庞大。一些院系领导和科研人员仍存在顾虑,担心可能违反法律或纪律,在创新活动中束手束脚。
如何保障科技成果顺利转化,又能杜绝转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风险?
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承担横向课题(社会服务)上,四川农大明确一条管理链:成果拥有者或项目负责人、所在中层单位、职能部门、分管校领导、账务部门一起把关,共同负有责任。
在一次扶贫规划行动上,四川农大某学院一位教师承担某县多个乡镇规划任务,时间紧,任务重,校内其他教师又抽不出空,他情急之下,便找到外面一家公司增援,然后找到财务处要求进行经费转拨。财务处严格审核后,对此次违规行为果断予以阻止,才没有造成不良影响与后果。
“教师们的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模式、专利、著作等科技成果通过学校实现转化后,成果接收单位将转化收益通过银行直接转入学校账户,学校再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,每一分钱都要接受监管。”张敏说。
“如果完全按照学校的规矩来办,肯定都没问题。不能产生任何麻痹的心态,走捷径的心态。只要按学校流程来办,肯定是无懈可击的。”王立平说,学校要严格流程,给教师普法,在政策上宽严结合,在日常管理上加强服务和监督。
王立平说,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,要重点服务关键少数科研人员,包括科研项目负责人、掌握巨额项目资金的科研人员等,因为他们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人物。“对于这些关键少数,我们都会安排专人进行跟进和专门服务,确保整个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合规、合法。”王立平说。